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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月收入是10万,需要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扣除,按照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动者的应纳税所得额乘...
可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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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元该交个人所得税290元。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五险一金0元;起征点5000元;一发确定的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收取的罚款是与自身提供的服务相关,罚款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单纯的罚款,不是经营活动,不作销售收入处理,不交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1、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90号)文件没有作废,附件中有详细的说明。 2、可以进行纳税筹划,但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要进行成本收益衡量。设立安装公司所增加的分立成本或合理避税代理费用应小于节税收益;(2)注意定价的合理性。由于涉及货物销售价格与劳务价格的剥离,不要为了节税而故意抬高劳务价格,因为生产销售企业与提供劳务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定价不合理,税务机关有权调整货物及劳务定价。(3)涉及销售自产货物(主要指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穿,玻璃幕墙,机构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等)并同时提供建筑劳务的纳税人不要照搬上述分立筹划技术。(4)必须合理估计客户对业务改变的反应或者接受程度对电梯销售收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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