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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法院查封后,如果没有办理续行查封手续的,则三年以后失去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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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法院查封后,如果没有办理续行查封手续的,则三年以后失去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到期前可续行查封;如果没有办理续行查封手续的,则三年期满后,该查封裁定即失去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债权人申请执行后查封财产。财产保全程序中查封财产的,法院诉讼案件审结,判决生效后,债权人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将拍卖可以拍卖的房屋。那么,诉讼程序需要多长时间呢?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案件的审判限制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为6个月。债权人申请执行后,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申请后六个月内执行,否则,执行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拍卖机构和拍卖时间,但根据法律规定,最长时间应在六个月内。所以,如果是保全程序中查封的房屋,拍卖时间在查封后一年左右,如果是执行过程中查封的房屋,拍卖时间在执行案件受理后六个月左右。当然,这个时间不是自然确定的,只是按照法律规定计算的一个大概时间。在案件的实际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复杂的情况,比如无法有效直接交付,需要公告交付,比如房地产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查封或抵押不能及时处置,所以具体拍卖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第五条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房地产的扣押期限为三年,取决于执行人员,有些快,有些可能多年不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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