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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俩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
不需要的。法院判决离婚后,法院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同时法院会邮寄一份判决书给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审核了;法院判决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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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人到你们结婚登记的城市法院去起诉,法院就会给对方下传票,如果对方没有时间回去的话,那么法院会派人去对方的地方去办理离婚手续,但是这样支付相关的费用要高一些,不提议,其实2个人要是真的没有办法在生活下去了,那么就好聚好散吧,没有必要这样拖着,当你发现你办完手续的时候,内心会有一点点的失落,但是之后的你就会无牵无挂,事情到什么时候都是要了结的,拖久了大家都会很累的,至于证件就是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其余的都不需要的
以下是对’离婚证需要两个人去吗,一个人去可以吗‘的回答 (1)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权利的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事人同意离婚。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除外。(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4)离婚诉讼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的,可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另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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