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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的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
一、首先写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基本信息。 二、写明抵押房地产基本情况。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码;房屋位置;抵押部位;房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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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 甲方:xx;身份证号码:xx; 乙方:xx;身份证号码:xx; 甲乙双方协商将位于xx房屋抵押给乙方,抵押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数额为xx元,人民币(大写)xx元; 甲方:xx; 乙方:xx; xx年xx月xx日。
一、首先写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基本信息。 二、写明抵押房地产基本情况。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码;房屋位置;抵押部位;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性质。 三、写明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四、写明借款金额。 五、写明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几个月,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六、写明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多少,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多少元整;月综合费率为多少,月综合费为人民币(大写)多少元整;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七、写明抵押人及共有人的保证与承诺。 八、最后签字盖章。
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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