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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7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
对于执行和解有裁定书吗做出如下解释: 按新的和解协议履行,注意这个和解协议必须让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至少法院案卷的笔录里要有反映,案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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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6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和解协议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按新的和解协议履行,注意这个和解协议必须让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至少法院案卷的笔录里要有反映,案卷里要有这个和解协议,不能当事人自己达成和解协议而不通知法院,否则没有效力。对于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要严格按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履行完毕就结案,如果被执行人在履行中,违反和解协议的履行,申请执行人提出并证明,那么直接按原执行根据执行,不再按和解协议执行了。
案外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 (以上写明案外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在本院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案外人×××于××××年××月××日对执行……(写明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案外人×××称,……(写明提出异议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称,……(写明申请执行人的意见)。 ×××称,……(写明被执行人的意见)。 本院查明,……(写明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异议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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