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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认定后鉴定不上级别有什么补偿这个问题,工伤认定后,鉴定不到伤残等级只能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了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发生这样的情况,首先要确定是否可以构成工伤。 第一,不可以构成工伤的,就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取决于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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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您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您被开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
1、有的。工伤鉴定的法定等级有一至十级,而劳动功能障碍也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具体看伤情,确实够得上评级的标准的话,是有希望再评上的。伤残鉴定中心是按照国家出台的伤残等级评级标准(《GB/T16180—2014》)来进行的,不存在徇私舞弊等问题,要相信法律。工伤保险条例里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同时,工伤保险条例里还明确说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医疗卫生专家库的设置办法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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