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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方式,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履行...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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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计算方法:工作年限×退休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怀孕、分娩、哺乳期三期工资;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妇女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女职工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可以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孕妇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孕期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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