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同立退伙契约人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___________等简称乙方,兹为就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订立合伙契...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人解除协议要的条件有: 1、个人合伙协议可以自行约定出现某情形的时候拥有解除的权利。则合同约定情形出现,协议双方可以依照合同予以解除; 2、民法典规定的解除条件具备,可以要求解除; 3、合伙各方就解除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该合伙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9条第1款已经对将合伙人除名的法定事由进行了明确限定。即:“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企业作出对某一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661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