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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申请报警没有呢?需要先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一、让村委会、社区等以前处理过此事的人出具证明,保留在手备用,以证明事发的原因。 二、你岳父和你连襟还有无外伤?如果有,最好去医院看一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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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他人发生口角开始他们七八个人打我自己,打极了我捡起石头把对方的牙砸掉了(对方是假牙)我也是鼻清脸肿,事后派所来人又走了(当时我的伤还在)事情过了十多天了我也为没事了谁也没招谁麻烦,准备出门打工,这时派所来将我带走(这时我的伤已好)是对方找的亲戚,我被拘留了5个多月赔了对方16000元我才被放出来,出来后(因为没有厚衣物)我的腿被冻坏了,伤势很严重我想告派所,请问能告吗。
涉嫌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受害人完全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后给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然后告知双方就有关民事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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