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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有优先受偿权。简单说是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
如果你们的合同是建设部提供的合同范本,那根据合同的约定,你方首先应在每次因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工程延期时,都给对方工程师发一个书面的工期延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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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积极退回多付的工程款。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垫付工程款的处理是,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垫资及其利息有约定,请求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当予以支持。 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如果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可以修复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应由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不合格的,将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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