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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对征地如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 2、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
梁宏刚律师你好,我是贵州习水县的一位农民,我想向你请教一下,我们县的政府强行占用我们的农用耕地,在没有对我们进行通知的情况下,强行用挖机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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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征地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报告情况,或者直接拨打国土部法律热线12336;强制征地侵犯公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地权限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市、县、乡级政府无权征地,更不用说村委会了。 建议村民联名向上级(包括省级直至国务院)举报,以制止村委会的违法行为。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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