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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高中毕业证属于高中毕业证,国家承认高中学历的毕业证有三类:普通高中毕业证、成人高中毕业证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包括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和...
已取得毕业证不能“实习”;单位做法不合法。 (1)实习生的身份应当是在校生,对已毕业的来说,不存在“实习”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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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限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人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限定。你能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限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2年予以一个月的经济赔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两倍薪水。(2年的时效)
如果未满18周岁,强制顶岗实习不去不给毕业证,这样是违法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扩展资料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已取得毕业证不能“实习”;单位做法不合法。 (1)实习生的身份应当是在校生,对已毕业的来说,不存在“实习”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 毕业后,题主与用人单位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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