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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基金管理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
vv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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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三)买卖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服务出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注册或者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支付赎回款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二)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三)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支付赎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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