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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无效宣告的商标驳回复审在被驳回后十五日内提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
驳回商标申请复审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业简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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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无效宣告的商标驳回复审在被驳回后十五日内提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复审结果出来后,当事人还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2、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提请商标无效申请复审的时效是在无效宣告被驳回的十五天内,如果当事人向商标局申请宣告商标无效,被驳回请求的,还有救济手段,提请复审要注意这个时间限制,需要带上复审申请书、商标侵权证据材料及初审意见书等。
提出商标宣告无效时效是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商标无效宣告后的十五天内,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商标无效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天内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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