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所以16号公告不适...
自7月1日起购买人企业的必须填写纳税识别号,非企业不用填写纳税识别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事业单位(如机·关·单·位)取得的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需纳税人识别号。税局的开票新政,只是要求销售方向企业(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向不属于“企业”的购买方(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你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就知道。
开给个人的不需要纳税识别号,其他的都需要。
购买方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那就不用填写。发票新规只对购买方是企业的要求应当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0人已浏览
5,351人已浏览
2,852人已浏览
2,8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