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
一、申领条件: (一)、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从首次收到生育保险费那个月开始至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月止),在职人员必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男方生育险的报销比例为50。男方生育险由男职工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出院单据,生育医疗费收据(原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申领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已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发生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