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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企业单位和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后须在5日内到市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登记时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绍兴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险立户中请表》(一式三份,盖单位公章)。办理登记后,市社保局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副本。
针对村级就业社保问题服务窗口普及问题,我们国家各级各有关部门正在紧紧围绕“就业社保服务全覆盖、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的目标,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流程、有网络、有经费”的建设标准,加快完善窗口服务设施。相信今后您的问题一定能解决。
一、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仅限于参保户及参保户内人员的社会保险业务。 二、参保户在网上可进行社会保险缴费人员转入、转出、封存、启封等业务申报操作。 三、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受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如在受理时间外仍需当月办理的业务,可在柜面受理期限内直接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参保户进行社会保险网上办事申报所需的书面材料,由参保户自行妥善保管以备审核;部分社会保险网上办事需审核原始材料的,请参保户在网上申报后两天内通过邮寄等形式送至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所需审核的材料详见各相关的业务操作指南。 五、参保户在网上进行的所有社会保险办事业务,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参保户对网上进行的所有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到参保户网上业务申报后(部分需审核材料的业务则要在收到相关的材料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返回申报受理结果。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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