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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假不是必须从死亡日期开始算,法规没有规定开始和结束时间。当国有企业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当在情况下,给予员工1-3天的殡葬假。如果员工...
不是的,产假一般是预产期半个月前开始休的。按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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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丧假的计算起止时间,法律或行政管理规定中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是由用人单位掌握或者属于用人单位自我调整范围; 二是用人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时间; 三是假期总数有限定,起止时间并不重要,丧假只是职工的一种人性化福利待遇; 四是按操作惯例一般是以批准假期时间开始计算。
没有这样的规定:死亡销户的,只需要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8条的规定办理即可,死亡日期和销户日期,不一致是正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包括产前休假15天,所以产假是从产前休假开始计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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