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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
现在医患事故增加,很多人也不知四级医疗事故能赔好多。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赔付标准参照人身伤害标准执行。(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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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各地的具体规定不同,具体情况和条件不同,赔偿金额差异很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工作损失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工作损失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食品补贴: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食品补贴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不超过15年。(6)残疾机构的平均生活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活费用计算。(七)丧葬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用补贴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以死者死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的,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16岁以下的,支持16岁。16岁以上但无劳动能力的,支持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用:按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贴标准计算,凭证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五十一条医疗事故发生地近亲属参加医疗事故的,参加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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