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抢劫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四)项规定的“抢劫数...
抢劫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四)项规定的“抢劫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当地确定的盗窃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盗窃公私财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抢劫罪中的数额巨大参照盗窃罪的数额巨大。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一条规定,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盗窃罪的标准不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法释(2000)35号): 第四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833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