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1、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小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的方式有: 1、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如果继续存在,股东利益将遭受重大损失。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单独或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 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 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6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