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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需要到市政服务中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委员会成员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地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
需专业机构鉴定。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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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构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二、申办条件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三、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四、办事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在面见工伤人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五、办理期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六、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以及工伤医疗终结期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复发确认、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伤康复确认等工作。
: 1、杭州市区内用人单位职工和在杭的省部属单位职工向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机构申请。 2、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用人单位职工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补充说明】: 1、受伤职工前来领取鉴定结论的须出示本人合法身份证件。 2、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互相委托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3、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问答 一、工伤治疗后什么时候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好?一般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申请时间以实际治疗和康复情况为准。一般申请时候需提供杭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表、工伤认定书、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 二、工伤认定完成后,要进行伤残等级认定,不知需备齐哪些资料?如何办理?可以个人申请吗? 【回复】:可以,工伤职员可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规定资料包含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表一份、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工伤治疗的原始病历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已办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不知多久有结果?现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回复】:一般情形下,60个工作日内可以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候可以延长30日,更多详情咨询057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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