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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是要诊断还是鉴定 如果是诊断: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提供(一)职业...
根据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第91号令)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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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资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4项的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职业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是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 (2)所患疾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发生的; (3)该疾病必须是因接触粉尘等有害物质引发的; (4)职工所患职业疾病必须是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内的。
(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出具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5)异议处理.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诊断一般需要职业史、近年的职业健康查体资料、身份证明等,最重要的还是职业史证明,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应向社保部门申请协助仲裁处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进行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查体,给一个初步建议,注意是建议,一般没有职业史不会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如果可能是职业病的话,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诉也不迟,如果不是,就不必费心去申诉,最后却不是职业病的徒劳无功,还浪费了大量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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