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应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
一、达到以下标准销售有害食品罪才立案: 1、销售者明知是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应予立案; 2、行为人在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必须是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构成本罪要看是否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是否有毒、有害的食品,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如否,则可能不构成犯罪或者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本罪处罚为:(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3、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