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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嘱, 立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立遗嘱的内容和内容有什么要求吗

2022-02-08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立遗嘱,大概分为以下四种形式。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其中,立好遗嘱后,最好公证一下,这样可以增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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