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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4、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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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配对象:管辖范围内由政府征迁拆违指挥部负责的待安置户。二、分配原则: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和谁拆迁谁安置的原则。 1、严格按照“先拆先选”的原则,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 2.特殊困难户由本人申请,所在村核实,工作小组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优先考虑。 3、以安置小区为单位的分配原则。三、分配程序: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四、其他事项: 1.拆迁户接拆迁安置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安置房分配地点领取《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参加分房;2.未按时参加安置房分配的,以及分配安置房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拆迁户,在本次安置房分配中均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安置的拆迁户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3.符合分配安置房的拆迁户不参加本次分房,要求参加下批分房的,经工作组同意可以参加下批分房,但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4.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对于故意破坏扰乱分配秩序的拆迁户,取消本次安置房分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安置房分配证明》、《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安置房交房通知单》由开发区征迁办统一印制。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三)内勤收费。(四)科长审批。(五)主任审批。(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一)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二)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三)二次过户住宅:6元/m2(四)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五)评估费:5‰(六)拆迁安置住宅:3元/m2(七)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安置房过户办理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正文:审查内容:(一)审查是否有司法查封;(二)审查是否设定抵押;(三)审查是否要件齐全。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安置房过户需要的费用: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交易费:3元/平方米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1、交易费:3元/平方米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4、土地出让金:最简单的算法是房款的2%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平方米的收差额营业税。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144平方米是2%,大于144平方米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公证费最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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