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以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由孙子女继承,所以孙子女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
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如下: 1、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孙子女、外孙子女必须有相应的抚养能力; 2、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继承公证步骤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祖孙继承公证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需向当事人询问有关继承的具体情况,查明如下几个问题: (一)被继承人的姓名(包括别名)、性别、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地点及时间等。 (二)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三)遗产是属夫妻共有财产,或是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等。 (四)被继承人生前的亲属关系;包括被继承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情况,以及是否有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五)法定继承人中有无已死亡的。如果有死亡的,还应查明该法定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情况。 (六)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七)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债权、债务。 (八)继承人中是否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应是书面的。 公证处经过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询问当事人、外出调查访问之后,如果认为符合规定的,即可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在法定继承中,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丧夫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继承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孙子女在父亲先于祖父、祖母死亡,外孙子女在母亲先于外祖父、外祖母死亡的情况下,为代位继承人,有权代父亲、母亲之位继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遗产。责任编辑:A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05人已浏览
11人已浏览
40人已浏览
1,2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