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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种责任,受两个法律关系调整。撤销了民事事诉讼部分并不一定会加重刑事责任,但法庭在栽量刑时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服法的态...
没有必然联系,不能加重判决。在有些刑事案件中,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减轻刑罚,但不取得谅解,不会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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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会加重判罚,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判罚。2、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10.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内容显失公平的。二、如果刑事和解协议是在法院达成的,按照规定法院应当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如果撤销:1、法院没有送达《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的,可以拒签调解书;2、法院送达《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的,只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三、撤销之后,如果刑事案件没有结束,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案件已经结束,只能向法院另行提出民事诉讼。
不可以再上诉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果已经超过十五日的,判决已经生效,不可以再上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的,仍可以向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争取通过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来更正原错误判决,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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