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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祸保险公司赔偿问题的解决办法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后,对方还要求赔偿是否合理,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对方在保险公司理赔后,仍然发生了与交通事故直接相关的损失,或者确有重大误解造成理赔不充分的,可以继续要求赔偿; 2、如果事故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无新损失或者重大遗漏问题发生,那么不得再要求新的赔偿,要求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先是被告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法律称为归责原则,即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通常有三个: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就本案而言,双方都没有明显过错,不适用过错原则;另外,无过错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适用范围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等几种,对照一看就会知道,此案也不适用于无过错责任。结合本案,运用“公平原则”恰如其分。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受益人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赔偿的数额多少,应根据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承受能力)等情况综合考虑。
1、关于矿工的处理关键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怎么规定的,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即可; 2、可以停发矿工期间的工资,但其提供劳动期间的工资还是应该发放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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