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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2、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财产损失二年,人身伤害一年。交通事故的诉讼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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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诉讼时效中可能发生中断或中止。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如果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是乘客,在事故中受伤,当事人可以在两年内以运输合同向承运人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调解的诉讼时效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你所问的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法律上分为三种,分别是: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而你所说的属于第一种情况,即适用普通诉讼时效2年,有还款期限限制的是届满时起2年内都可以,没有还款期限限制的是从你向对方主张之日起2年内都可以. 另外,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2、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在决定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时要适当从严掌握。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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