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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是嫖娼事件等,通...
被害人报案是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最重要和最直接的证据之一。被害人一旦遭遇网络电信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在受理报案时,公安机关要制作事主报案材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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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面材料。过错方可能会写下悔过书或保证书;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如果上述书面证据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书面材料应以合法的途径取得。若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胁迫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当事人写下的所谓悔过书、保证书不能作为证据。 2、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若短信或聊天记录内容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当事人必须要证明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确实是由配偶和第三者所为。对于手机短信内容、聊天记录,由于容易丢失,应该及时固定保存起来。 3、证人证言。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等案件事实所写的书证材料。 4、视听资料。利用录音、录像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收集视听资料仍需注意资料来源的合法性。 5、鉴定结论。对于出轨证据调查而言,一般可委托鉴定机构作亲子鉴定,以证明出轨事实。
关于收集婚外情出轨的证据,建议优先收集这类证据: (1)男女拥抱接吻等亲昵行为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 (2)一方写下的承认出轨事实的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 (3)聊天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保存电子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聊天记录、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保存文字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外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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