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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伤残赔偿标准: 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
1、交强险的赔偿比例一般是要结合当事人在事故中需要承担的责任确定的。 2、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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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1、交强险的赔偿比例一般是要结合当事人在事故中需要承担的责任确定的。 2、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3、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4、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的最大佩服额度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车主负责。交强险保额,即理赔款最高限额为122000元,这122000元中分为三部分,若造成三者人员伤残或死亡,在医疗保险范围内最高赔付110000元。若造成三者(即第三方)财产包括车辆,物品等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若造成人员受伤但不涉及残亡的,最高赔偿医疗费10000元,合计为1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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