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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或者司法所会要求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去报到,并汇报下缓刑期间的情况。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
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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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每个月都去司法报告,按规定,每个月要接受不少于8个小时的学习和不少于8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1、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3、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不太清楚,各地方不一样的,还没听说过2年之后又通知每个季度去报道的,又不是缓刑执行期间,也不是管制什么的,你如果有事就不去报道,他们也不敢怎么样你,毕竟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就是不去也不犯罪,能怎么样你,报道的事也不是刑罚执行的一项,刑罚的任何执行种类都要写进刑法的,刑法没写的,他们就没强制让你做什么事的权利,在刑法上是奉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原则的,法不禁止即自由,不能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去让你做限制自由事的。
按照规定,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必须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每周电话或者当面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按照要求参加学习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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