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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双方都没有明显过错的共同财产要平分。建议你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以及能证明对方过错的其他证据,以此主张多分财产,并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和精...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 2、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 3、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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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将婚内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情形的,另一方同时有权请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有第三者并不代表离婚财产就会少分或者不分。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如果第三者介入,没有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情形的,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情况下会按照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当然,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应依法支持、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妥善处理子女、财产问题并给予尽量的照顾。 在抚养费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等方面,应多照顾无过错一方,并可判决有过错方给于无过错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将婚内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情形的,另一方同时有权请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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