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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结婚证,交回离婚证。 2、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
1、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以及与对方没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签字声明。 2、离婚证明可以是离婚证,也可以是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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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需要以下手续: 1、准备材料,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申请,男女双方带齐上述材料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3、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4、登记,并发给结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 2、户口证明; 3、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4、证件照。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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