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调取有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伪证、掩盖真相。...
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费用年度提取制度。安全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或者未经法定认证的单位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的;(三)对检查中发现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事故隐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责令排除隐患、督促落实整改等措施的;(四)接到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举报后,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及时依法查处的;(五)未依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或参加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和督促落实事故处理有关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05人已浏览
609人已浏览
1,855人已浏览
5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