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
1.是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3.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可以执行逮捕,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以上为一审程序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现在看来,被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不判刑的案例基本上就没有,因为大家要知道,批捕所规定的法定条件本身就已经非常的严格了,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着不被判刑的机会,最起码从公安机关开始,有可能就不会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提请批捕,既然批捕,却又不起诉,这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延伸阅读:刑事拘留后撤销案件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法院一般不可以先判后逮捕。为了使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或逮捕等强制措施。所以强制措施的执行一般是为使侦查、审判等继续下去而采取的措施,一般会是在审判之前被逮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78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