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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离婚的,在被债权人起诉后的离婚还是逃不了债务的,是婚内共同债务的必须连带还。如果真能证明出于逃债而离婚的这离婚就是虚假的...
债务纠纷是谁先起诉先给谁。一般情况下是谁先起诉应当先还谁,但如果债务人债务很多,不能全部偿还到期债务,起诉在前,向法院执行在前,就可能先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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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是谁先起诉先给谁。一般情况下是谁先起诉应当先还谁,但如果债务人债务很多,不能全部偿还到期债务,起诉在前,向法院执行在前,就可能先得到财产。如果有财产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留置等情形,应先偿还抵押、质押、留置财产。
债务纠纷,双方协商和起诉,当然是协商解决对双方有利。双方达成一致还款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分批还钱,就此了结债务纠纷。如果诉讼解决,双方费时费事,还需要缴纳诉讼费用。所以,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债务纠纷。《诉讼费缴纳办法》规定: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因此你要12月20日以后才能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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