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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低价转让,但对外转让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具体操作是:与受让先就转让价款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15日内若主张优先购...
低价转让股权是否合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低价转让的是国有股权,且低于规定的价格,那么是不合法的。如果转让的是非国有股权,那么一般情形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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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折价转让是什么 1、转让价格与注册资本金等值属于平价转让,高于注册资本金属于溢价转让、低于就属于折价转让。 二、股权折价转让,章程出资金额需要修改吗 1、股权转让价款与章程中的出资金额没有必然的联系,股权转让价款与股权的价值有关,而股权价值与公司的净资产、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有关。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金额有可能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全部亏损,也有可能积累了远大于公司出资金额的资产。所以发生股权转让,与章程中的出资金额没有必然的联系。 2、修改章程中的出资金额只有两个途径,即增加注册资本或减少注册资本 (1)增加注册资本,股东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做出增资的股东会决议。持有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注册资本金额。 (2)减少注册资本,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做出减资的股东会决议。但是接下来的程序远复杂与增资。公司首先需要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通知未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否则公司不得减资。公司违法减资的,股东仍应在原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大家已经有了答案。股权是可以折价转让的,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
低价转让股权是否合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低价转让的是国有股权,且低于规定的价格,那么是不合法的。如果转让的是非国有股权,那么一般情形下是合法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可以,股权的转让价格国家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双方可以任意拟定转让价格。但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风险提示:在股权进行转让时,需要注意下列法律风险: 1、转让方是否为名义股东,实际股东是否同意股权转让: 2、股权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3、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 4、股权是否存在质押、对外担保或被采取司法限制措施: 5、股权是否存在重复转让: 6、受让方支付瑕疵: (1)受让方发生违约,不支付转让对价: (2)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在变更工商登记前,受让方无力支付转让对价。 7、转让程序瑕疵: (1)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2)无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8、放弃转让风险: 9、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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