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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是否能改变判决减轻处罚,还要由二审法院审理后根据案情决定。并不是上诉就会减轻处罚。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
可以,被告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其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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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判死刑,被告不服,上诉到高院结果视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一)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审理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准确的,会维持原判,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执行死刑;(二)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审理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重,可以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三)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审理的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确实充分,需要补充侦查后重审的,会将案件发回重审;(四)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审理的事实不清、证据疑点很多,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甚至被告的口供是刑讯逼供取得的,不能认定被告有罪,宣布被告无罪,当庭释放。阅读!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驳回上诉。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如果被告人对判决没有意见,如果检察院不提出抗诉,案件就发生法律效力,就不需要报给市法院了。如果被告人不服判决,或者是检察院认为判决有问题提出抗诉,一审法院会将案件向市法院移送,由市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重新审理,并作出判决。《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一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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