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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代理人提出申请书,案件经办人提出申请签字,然后案件侦办机关领导批准。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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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检察机关决定。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决定取保候审后,办案人员应当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然后,承办人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告知其应遵守的规定和义务,违反规定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签字或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因此,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申请,当然也可以聘请律师申请。
1.由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都可以申请。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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