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合法的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不得阻挠、干扰、排挤新增客运班车的经营,不得实施堵站等扰乱运输秩序的行为。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在...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建、改建县乡公路的,应当同时建设乡村客运站点等设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客运市场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实施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并与客运经营者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对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约定。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权使用合同的约定经营。新增客运班线、公共汽车客运线路以及新增包车、旅游客车或者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佩戴标志,并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9人已浏览
428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3,0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