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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仓储合同仓单能不能质押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库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并据此向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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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特别是在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过程中,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应该得到广泛应用。
仓单质押的条件是:1。仓单记录完整;2。出质人对仓单拥有完全所有权;3。仓单必须交付给质权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质押的,应当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无权利凭证的,应当在质押登记时设立质权。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规定,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的现金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提前偿还债务或者存款。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具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以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的货物的所有权,或者可以将仓单用于出质。那么仓单出质也就是质押。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出质人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的承担,并且记载内容完整清楚,没有瑕疵。 第二,出具仓单的仓储公司原则上必须是典当行认可的,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仓储公司。 存货原则上应以大宗、高流动性、适应用途广、市场价格稳定、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货物质量稳定的原材料为主,主要包括粮食、棉花、油料等农副产品,石油、煤、成品金属及其他矿产品,木材,通用化工原料,家用电器,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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