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1)依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2)根据违约情形采取补救措施; (3)按照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4)按照...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承担的形式包括承担继续履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工程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要承担无偿修理或返工的责任。因此而造成不能按时交付的,要给付逾期违约金; (二)不按期交付的,根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3、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
(1)赔偿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相同,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损失,则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定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2)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也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3)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返工、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4)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应当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8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