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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该问题不在我们的咨询范围。请具体咨询教育部门。...
不需要的,但是,小孩必须跟随父母任何一方的户籍,并且执行在户籍地入学的原则,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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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九年义务治教育法的规定,孩子上学,必须是在父母和孩子的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你说的这种情况,父母不在一起,孩子的户口在秦淮区,那么原则上应该在秦淮区最近的学校入学,但学校和教育局有人的话,去那上学都可以。只是高考时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
不一定。现在实行了人性化管理,不再强制要求结婚后迁移户口。同样,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原则上来说,是可以的,但必须29中愿意接收,而且当事人符合就读地的相关要求,具体咨询对口学校或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步骤如下: 1、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2、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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