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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离婚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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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若第二次诉讼按简易程序审理需要3个月,按普通程序审理需要6个月。按照这个期限计算,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需要9-12个月。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开庭时间:以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或传票确认的时间为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于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要求不公开外,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的,应当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姓名、理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是不会判离的,但第二次起诉也不一定必然判决离婚,法院还需要根据您提供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进行判定。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收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充足的话,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离婚诉讼与第一次离婚诉讼一样,适用的是一审程序,一般一审简易程序的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是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6个月。但是第一次起诉与第二次起诉中还需要6个月的等待期,不过第一次诉讼中的被告在此提起离婚诉讼的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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