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共区域是属于所有业主的,不能私自占用,如果私自占用了公共区域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是违法行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占...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业主侵占小区内公共道路可能会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关于本案,您可以跟当地土地部门沟通,核实具体的情况,再者,对方以支付给您奶奶180元为由来强行占用道路,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其次,建议您跟邻居沟通,或者由村委会进行调解,以此来维护您奶奶家的权益; 最后,如果其他邻居仍然不予退让,建议您跟当地政府沟通,以此来确认你们的权利,对方这种行为也是侵犯集体权益的。
公共区域是属于所有业主的,不能私自占用,如果私自占用了公共区域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是违法行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停止占用,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需要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很简单,例如社区监控,保安巡逻,访客登记等等措施都属于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而如果监视器等设备出现损坏物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修复。只要这些内容物业都正常执行了,物业是没有责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4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841人已浏览
6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