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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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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对在职职工以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每人每月1%的标准从其个人医疗账户中划扣。这意味着,即使市民这个月没生病没去医院,医保账户上的钱依旧划扣一部分作为全市统筹基金,用于有需要的人。 据医保机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医保部门的测算,三级医院内,包括检查、药品和治疗三个大项,人均门诊费用在150元/次左右。而在二级医院内和社区医院,人均门诊费用的花费则为100元/次、70元/次。门诊诊疗费也有高额,但调查表明,90%以上的参保人门诊诊疗费都在普遍水平内,只要合理诊疗,每月300元的报销限额个人也是够用的。 门诊报销目录药品剂型总数达10500多种,其中有感冒清片、板蓝根颗粒、抗病毒口服液、维C银翘片、枇杷露等家庭常用药;诊疗项目内,则包含了B超、心电图、三大常规、注射费等,项目总类达到780多个。
可异地住院报销。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备案后,只需到居住地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即可。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医疗保险中心按规定报销。申请程序和材料为:在职人员异地备案,由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注明派驻人员的基本情况、长期在外工作的地区和城市(不含港澳台)。此外,还需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及因公长期驻外人员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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