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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
根据我国《》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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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视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所或者指定住所,并监视其行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期最长为6个月。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所或者指定住所的措施称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所或者指定住所,并监视其行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应该告知其家属,最长期限是半年。如果一审还没完结而监视居住期限到期,这个时候,应该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其它强制措施。对于超期监视居住的行为应该认定为非法,家属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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