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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人身攻击?

2024-12-18
如果在网络上受到人身攻击、威胁或干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应当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 可以向中国当地网监部门报案,要求立案侦查。报警电话为110。也可以要求网络提供商关闭所发表的文字,封禁所使用的账号。如果网络提供商不予理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网络提供商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 具体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n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n(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n(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n(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n(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n(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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